關于申報2019年寶安區首次達到規模以上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獎勵的通知,具體事項如下:
各相關企業:
根據根據《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寶安區關于創新引領發展的實施辦法>的通知》(深寶規[2018]3號),現啟動首次達到規模以上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獎勵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在寶安區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二)申報主體屬于企業的,應按規定依法納入寶安區統計局“四上”企業庫;
(三)企業納入寶安區統計局“四上”企業庫日期從2018年1月1日起算;
(四)為申報年上一年度首次納入寶安區統計局“四上”企業庫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或為申報年上一年度首次從寶安區外遷入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且在寶安區統計局“四上”企業庫的企業。
二、獎勵標準
(一)對首次達到規模以上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二)本獎勵措施不受企業上一年度納稅額限制。
寶安區科技創新局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