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9年珠海市智能制造示范項目申報,具體事項如下: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關于印發珠海市鼓勵企業實施智能制造(工業4.0)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珠科工信〔2018〕1280號),提升我市企業智能制造水平,現啟動2019年珠海市智能制造示范項目的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類型
(一)數字化車間
生產車間由工件傳送系統和控制系統,將自動化裝備和輔助設備按照工藝順序進行結合,在無人(或少人)干預的情況下,按規定的程序或指令進行操作或控制,自動完成產品全部或部分制造過程,從而提高產品生產效率及良品率。
(二)智能工廠
智能工廠是指機器人、智能設備和信息技術三者在制造過程中有機融合,涵蓋了對工廠(車間)制造的全流程,主要解決工廠(車間)從產品的設計到制造、應用的智能化。
(三)智能制造公共服務平臺
致力于幫助全市企業開展智能制造改造服務的平臺,開展服務的內容包括:智能制造技術集成應用與服務、智能制造展示及培訓服務、智能設備融資租賃服務和智能制造技術創新服務。
二、申報條件
(一)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申報單位(兩者只能申報其中一種)須符合以下條件:
1. 項目實施單位在珠海市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運營和財務狀況良好;
2. 企業成長性好,近三年主營業務收入呈增長態勢;
3. 列入珠海市“十百千計劃”培育清單,項目申請單位主營業務收入1億元以上,項目總投資不低于1000萬元;
4. 項目技術上處于國際先進水平或國內領先,示范項目使用的裝備和系統需自主安全可控;
5. 項目須符合《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條件》,同時符合多種模式可優先選取;
6. 項目在降低運營成本、縮短產品研制周期、提高生產效率、降低產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利用率五個方面已取得顯著成效,并保持持續提升,具有良好的增長性;
7.項目在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前完工,并通過完工評價;
8.項目已獲國家、省智能制造專項資金支持的不再重復支持。
(二)智能制造公共服務平臺須符合以下條件:
1. 項目實施單位是在珠海市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
2. 服務平臺機構運作規范、規章制度健全,經營規范,有明確的發展規劃與年度目標;
3. 服務平臺擁有智能制造技術水平高、研究和服務實踐經驗豐富、組織協調能力較強的團隊帶頭人,擁有一定規模的技術服務人才隊伍,服務平臺從業人員20人以上,其中本科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技術職稱的科技人員達到50%以上;
4. 服務平臺擁有在業內有較大影響力的智能制造服務成功案例2-3項以上;
5. 服務平臺具備對外提供智能制造展示、培訓、咨詢等公共技術服務的裝備能力和場地條件,專用場地面積不低于300平方米,軟件和儀器設備價值不低于300萬元;
6. 服務平臺具有公共性、開放性和資源共享性,對本地區智能制造產業具有較強的示范與帶動作用;
7.項目在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前完工,并通過完工評價;
8.項目已獲國家、省智能制造專項資金支持的不再重復支持。
三、申報材料
(一)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
1.珠海市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申報書(附件2);
2.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3.近三年財務審計報告;
4.項目專項審計報告及項目資金支出的會計憑證和發票復印件;
5.項目總結報告,包含單位基本情況介紹、項目情況說明、項目實施成效(降低運營成本、縮短產品研制周期、提高生產效率、降低產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利用率五個方面);
6.項目完工評價報告、項目績效目標申報表(附件3);
7.如項目涉及國土、規劃、環評、安全生產等,需提供相關落實手續文件;
8.市工信局公職人員廉潔從政相關規定告知企業書(附件5);
9.項目單位對申請報告和附屬文件內容真實性負責的聲明,并加具單位法人代表簽字和單位公章(附件6);
10.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二)智能制造公共服務平臺
1.珠海市智能制造公共服務平臺項目申報書(附件4);
2.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3.平臺建設實施方案,需從以下幾個方面說明:
(1)平臺建設總體目標及發展規劃;
(2)平臺基本情況(含人員、研發儀器設備、已經開展具有較大影響力的智能制造案例等);
(3)主要建設內容與進度安排(重點服務對象、平臺展示內容、重點行業智能制造應用推廣計劃等);
(4)組織管理、投入和保障措施;
4.項目完工評價報告;
5.平臺專用場地照片;
6.設備清單及發票證明材料;
7.市工信局公職人員廉潔從政相關規定告知企業書(附件5);
8.項目單位對申請報告和附屬文件內容真實性負責的聲明,并加具單位法人代表簽字和單位公章(附件6);
9.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研發投入證明、單位資質證明、實施智能制造案例介紹等)。
四、申報要求
(一)網上申報。企業自愿申報,登陸珠海市財政資金申報與管理平臺,注冊登錄后,填寫相關表格,上傳申報材料的掃描圖片必須清晰完整。網上申報截止期限為4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網上預審。由各區(經濟功能區)工信部門于5月8日前通過網上申報系統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并出具推薦意見,并提交市工信局審核,
(三)提交書面材料。市工信局預審合格后,企業從網上申報系統下載打印申請表及通知要求的所有資料,按順序裝訂成冊一式兩份,交至所屬區工信主管部門蓋章,于5月13日報送市工業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