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動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工作,根據《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寶安區關于創新引領發展的實施辦法>的通知》(深寶規[2018]3號),現啟動2019年寶安區
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勵申報工作。
獎勵標準
1.對經國家科技部初次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30萬元獎勵;
2.《寶安區關于創新引領發展的實施辦法》文件印發之日起(即2018年4月18日)重新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10萬元獎勵;
3.本獎勵措施不受企業上一年度納稅額限制。
申報條件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注冊地在寶安區;
2.申報主體屬于企業的,應按規定依法納入寶安區統計局“四上”企業庫;
3.申請初次認定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獎勵的未獲得過本類獎勵;
4.企業更名后重新核發認定證書的不再給予獎勵。
5.《關于公布深圳市2018年第一批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名單的通知》(深科技創新〔2019〕40號)上的企業(證書編號在GR201844200001-GR201844202255),以及2019年1月1日前領取到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證書且申報之日證書在有效期內的企業。
溫馨提示:本獎勵需提交的紙質申報材料以本通知要求為準;
2018年第二批、第三批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請留意后續的申報通知。
受理時間
網上申報:4月8日至4月14日
受理時間:4月10日至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