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19年光明區企業技術改造轉型項目已經開始啦,申報時間為4月25日-5月17日,企業最高資助金額為1000萬,具體申報詳情如下:
一、企業技術改造資助;
(一)對企業實際技術改造項目投資額進行資助;
(二)對企業技術改造項目予以貸款貼息;
(三)對經市有關部門認定的無人工廠、數字車間、重大工業(技術改造)項目予以配套資助;
(四)對列入國家、省、市智能制造試點示范的項目予以獎勵。
1、對企業實際技術改造項目投資額進行資助;
(一)對用于購買三軸以上(含)機器人的技術改造項目,按照項目投資額20%、不超過300萬元進行補貼,每家企業每年僅能申報1個該類項目。
(二)對用于購買三軸以下機器手、自動化控制設備的技術改造項目,按照項目投資額的15%、不超過200萬元的補貼,每家企業每年僅能申報1個該類項目。
(三)對除(一)(二)款外的其他技術改造項目,按照不高于企業上年度實際完成技術改造項目投資額的10%予以資助,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補貼。
上述(一)(二)(三)款措施可以疊加享受,且每家企業每年最高補貼不超過500萬元。所參照的“項目投資額”,均以企業在國家或深圳市統計系統中錄入的上一年度技術改造項目實際完成投資額為準。
2、對新區企業的技術改造項目予以貸款貼息
一般單位每一年度的貼息額度按實際支出50%,最高不超過50萬元;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每一年度的貼息額度按實際支出50%,最高不超過100萬元。新區另有規定或決議的從其規定。
注:
貸款貼息資助的范圍為申請單位在上年1月1日至本年12月31日之間發生的用于技術改造項目貸款的利息,以單筆貸款且貸款期限不低于半年為限。
3、對我市認定的無人工廠、數字車間、重大工業(技術改造)項目
(一)對經我市有關部門新認定或新遷入新區的無人工廠、數字車間等應用示范項目,給予市級資助50%、不超過300萬元的補貼。
(二)對經市有關部門認定為重大工業(技術改造)項目的,給予市級資助50%、最高500萬配套資助。
上述(一)(二)款不能重復享受,單個項目只能申報一次。
4、對新認定或新遷入新區的列入國家、省、市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
別給予一次性3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的獎勵。
二、企業轉型升級資助
(一)對新區拆除重建型舊工業區部分“工改工”項目及舊工業區綜合整治、環境提升項目予以補貼;
(二)對園區運營單位(含社區集體企業)因實施“騰籠換鳥”或“工改工”工程,主動清理淘汰低端企業、積極配合政府有序轉移低端企業和開展重大區域業態整治與市容環境提升,提前與入駐企業解約造成園區運營單位的租金損失予以補貼;
(三)對獲得國家、省、市產業基地等稱號工業園區予以獎勵。
1、對新區拆除重建型舊工業區部分“工改工”項目
按照園區改造后工業區建筑面積1平方米100元人民幣標準予以園區運營單位最高不超過300萬元資助。對于新區舊工業區綜合整治、環境提升項目予以不超過實際建設或改造費用的30%、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的資助。
2、.對園區運營單位(含社區集體企業)實施“騰籠換鳥”或“工改工”工程
主動清理淘汰低端企業、積極配合政府有序轉移低端企業和開展重大區域業態整治與市容環境提升,因提前與入駐企業解約造成園區運營單位租金損失的,按實際租金損失,自解約之日起給予租金損失補貼,每年最高不超過300萬元,連續補貼不超過2年。
3.對獲得國家、省、市產業基地等稱號工業園區的資助按以下規定執行:
(一)對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認定的產業基地,分別予以園區運營方最高100、50、30萬元資金獎勵;
(二)對獲批“全國知名品牌創建示范區”的,一次性予以園區運營方100萬元資助;
(三)對獲批“全國產業集群區域品牌建設試點區”的,一次性予以園區運營方100萬元資助,對獲批“全國產業集群區域品牌建設示范區”的,一次性予以園區運營方追加100萬元資助;
(四)對經認定為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等國家、省、市級相應稱號的產業載體,分別予以園區運營方一次性150萬元、100萬、50萬元獎勵。對深圳市特色工業園,予以園區運營方一次性100萬元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