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受理南山區2019年度人才安居住房定向配租申請的通告,具體事項如下:
根據《深圳市人才安居辦法》(政府令第273號)、《關于完善人才住房制度的若干措施》(深發[2016]13號)、《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政府印發南山區關于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南府規[2018]2號)等相關規定,現面向南山區企業和機構公開受理人才安居住房定向配租申請。通告如下:
一、申報時間及方式
1、申報時間:2019年5月24日-6月9日18:00(含周六、日),逾期未申報的視為自動放棄。
2、申報方式:凡有意向申請本次人才安居住房定向配租的企業和機構,于申報時間內登錄“南山區企業人才住房信息申報系統”,按要求進行網上申報,上傳申報材料蓋章掃描件。
(1)已申報2019年度人才住房補租并審核通過的企業和機構:申報材料蓋章掃描件僅需更新提交《南山區人才安居定向配租補租申報表》,其他信息根據申報系統提示進行更新。
(2)未申報2019年度人才住房補租的企業和機構:按照本通告要求進行。
二、申報范圍
注冊地及稅務登記地在南山區的企業和機構(含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不含高爾夫、房地產類企業,不含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內的企業和機構)。
三、申報類別
1、企業和機構只能選擇以下一種類別進行申報:
(1)重點企業;
(2)商貿旅游、物流及專業服務類企業;
(3)金融類企業;
(4)科技類企業及科研院所;
(5)軍民融合類企業及機構;
(6)中小型文化創意類企業;?
(7)社會醫療機構、社會組織、民辦學校及幼兒園;
(8)區重點新引進企業及有重大項目企業、穩增長獎勵企業;
(9)“領航人才”及留學人員所創辦企業或組織。
2、院士和國家重點人才工程入選專家
申請所需材料、評分標準詳見附件1《南山區2019年度人才安居住房定向配租補租評分標準》。
四、房源概況
本次配租房源為深圳灣科技生態園公寓、創智天地大廈公寓、萬科云城泊寓、華潤有巢公寓,共計3541套(主要戶型為單房,單房有3108套,單套建筑面積為21-56平方米)。
五、租金標準
1、深圳灣科技生態園公寓:73.12元/平方米·月;
2、創智天地大廈公寓:57.1元/平方米·月;
3、萬科云城泊寓:67.8元/平方米·月;
4、華潤有巢公寓:54.3元/平方米·月。
萬科云城泊寓、華潤有巢公寓是通過市場租賃的房源,租金標準每年將會有所變動,具體以租賃合同約定為準。深圳灣科技生態園公寓、創智天地大廈公寓單套住房的具體租金,在基準租金基礎上,考慮樓層、朝向等因素修正確定。
六、租賃期限
首次租賃期限原則上不超過3年,3年租賃期限屆滿,承租單位仍滿足申請條件的,可以按照相關規定續租一次,續租期限不超過3年。續租租金標準以當年住房保障相關政策規定執行。續租期滿后再次申請續租的,應當按照市場指導租金標準繳交租金。
七、物業管理費
1、深圳灣科技生態園公寓:3.9元/㎡/月;
2、創智天地大廈公寓:3.9元/㎡/月;
3、萬科云城泊寓:160元/間/月;
4、華潤有巢公寓:7元/㎡/月;
八、確定配租名錄
各行業主管部門按照《南山區2019年度人才安居住房定向配租補租評分標準》,對申報的企業或機構、院士和國家重點人才工程入選專家的資格、材料分別審核、打分、排序,并根據房源總量確定人才安居定向配租名錄、院士和國家重點人才工程入選專家配租名錄。該名錄在南山區政府在線、各行業主管部門網站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
九、監督和舉報
市民可通過來電、來信、來訪方式向南山區人才和保障房分配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或南山區紀檢監察部門投訴舉報。為了便于調查核實,鼓勵實名反映問題并提供聯系方式,受理部門將按規定予以嚴格保密。
十、重要提示
(一)實行誠信申報制度,各企業和機構對本單位申報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合法性負責。企業和機構實行住房專員制度,指定1-2名住房專員負責具體操作事宜;
(二)承租企業和機構須將本單位人才住房配租的條件、程序以及結果等情況在本單位內公示;
(三)對于申請定向配租的企業和機構,如存在下述行為的,收回住房,自本年度起3年內不再受理該單位以及該人才的人才安居相關保障申請:
1、存在把關不嚴、虛報瞞報以及違規分配住房等行為的;
2、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入住手續的;
3、未對入住人員信息進行備案的;
4、分配后出現違規轉租、出借住房行為的;
5、改變在南山區的納稅義務和統計貢獻的。
(四)對于正在租住南山區人才住房的企業和機構,如存在下述行為的,不納入本年度定向配租申請范圍:
1、累計欠租或連續空置6個月及以上的;
2、存在未提供租住人才明細清單等行為的;
3、上一年度未按要求提交配租、補租相關補充材料的;
4、存在違規發放補租資金且未落實整改的。
(五)2018年實行的《南山區2018年度人才安居住房定向配租補租評分標準》不再使用。